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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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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不同之处   

发布日期:2019-12-26 作者: 点击: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不同之处

  1、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2、结构不同;

  3、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4、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3、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

  4、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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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http://www.wzgsls.com/news/493.html

关键词:重庆万州知名律师,万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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