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人气:0更新:2026-05-10 15:16:07
对于律师职业,经常有人发出疑问:
律师为什么要给坏人做辩护?
能做到给坏人辩护就是一个文明国家、就体现了法治么?
没错,是的!答案就是如此。
烫手山芋
2016年第88届奥斯卡获奖影片,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间谍之桥》,可以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里面的主人公詹姆斯·多诺万是一位成功的商业律师,为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妻子贤惠优雅,还有一儿两女,虽然大女儿约会时被男友放了鸽子,但依然是一幅完美的家庭图景。
但他却接到一个特殊的案件:为苏联间谍做辩护。
这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案件,律师公会推选他为辩护律师,貌似是一种荣誉,理由是他曾经参与过纽伦堡大审判。尽管他很多年没有办理过刑事案件,但选中他的理由是:“就像是骑自行车,一旦会了就忘不了。”
(多诺万无奈地说:但那次我是控方的)
之所以选一个保险公司律师为刑事案件做辩护,显然是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们唯恐避之不及,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了他。
不算巧合的巧合是,获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的正是这部电影里的坏人:饰演苏联间谍阿贝尔的马克·里朗斯。
无以复加的坏人
这个苏联间谍有多坏呢?
首先他是一位画家,一位有艺术气质的坏人,只有这种坏人才坏的彻底、坏的纯粹。
其次,他的所作所为对所有美国人都是一种威胁,而且是毁灭性的威胁:为苏联发动核战争搜集情报、打前站。
多诺万律师的孩子在学校里接受核战争的知识培训,教他们在发生核战争时如何逃生,尽管多诺万律师认为不会有人扔原子弹,但孩子告诉他说:
(你辩护的那个人,就是为扔原子弹做准备的。)
就算是连环杀手、恐怖分子,他们能直接威胁到的也就是数百人的生命,但这个苏联间谍显然比他们还要坏的多,他的目标是毁灭一座城市甚至整个国家。
即便是美国,整个司法体系在面对审判苏联间谍这样的案件时,出发点也依然是走过场。
法官大人对多诺万律师直截了当的说明本案的审理逻辑。
大众对给外国间谍辩护的看法
(这是路人甲瞅他的眼神)
(这是路人乙瞅他的眼神)
(多诺万自己也相当不自在)
(这是他儿子在教训他)
(这是暴徒对他家人的威胁)
(这是律所合伙人将他拒之门外,与当初推举他去辩护的是同一帮人。)
还有很多误解、不满、嘲讽、威胁,等等,
不一而足。
坚持依法辩护
唯有多诺万律师排除一切干扰,坚持为这名苏联间谍提供尽心尽力的辩护。他甚至举出1860年的为华人平等维权的案例想证明控方搜集证据的程序和手段不合法,不过,被法官大人直接顶了回去。
眼见被陪审团定罪,多诺万律师还是做出最后努力,去找法官,试图说服他:留他一条活命才是对美国利益最大的维护。
当一审法官如他部分所愿没有判处死刑而是只判处苏联间谍30年监禁后,他依然坚持上诉,因为,他认为:
(任何人都有权获得辩护)
无条件的坚持法治、哪怕是敌人也要给与他充分的保护和权利,展示给他看我们是谁,这才能真正维护我们的事业。
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因为这是法律赋予坏人的合法权利。当某些人想以种种借口蔑视这种权利时,他所蔑视的,其实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如果放之任之,他也就获得了蔑视每一个人的权力,把任何一个人定义为坏人的权力。珍视每一个人的权利,这就是律师信仰法律、坚持法治的最大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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